一、破产清算报告由谁来做
破产清算报告一般由管理人制作。依据《企业破产法》,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管理人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全面掌握债务人的债权债务、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详细情况。清算工作完成后,管理人需及时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报告。该报告内容通常涵盖清算工作基本情况,如接管债务人时间、清算工作开展情况;债务人财产状况,包括资产清查、评估及处置结果;债权申报与审核情况;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及执行情况等。
破产清算报告制作完成后,需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债权人会议对报告有疑问的,管理人应作出解释说明。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法院裁定认可后,破产清算报告生效,标志着破产清算程序基本完成。
二、破产前收购公司怎么办
破产前收购公司需要谨慎处理,以下是相关要点:
1. 尽职调查:全面调查目标公司财务、法律、业务等状况,重点关注债务、未决诉讼、潜在负债等。查看财务报表,评估资产真实性与负债规模;核实合同协议,了解是否有重大违约风险。
2. 确认破产程序:明确目标公司是否已进入或即将进入破产程序。若已进入,收购需遵循破产法规定,与破产管理人沟通,参与破产财产处置流程。
3. 拟定收购方案:依据尽职调查结果,制定合理收购方案,确定收购价格、支付方式、交易架构等。收购价格需考虑目标公司实际价值和潜在风险。
4. 法律合规:确保收购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办理必要审批和登记手续。签订详细收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5. 债务处理:妥善处理目标公司债务,可与债权人协商债务承接或减免事宜。若目标公司债务过多,可能影响收购后企业经营,需谨慎评估。
收购破产前公司风险与机遇并存,需充分准备和专业指导,降低风险,实现收购目标。
三、破产欠债能自行清算吗
破产欠债能否自行清算要分情况来看。
若企业符合相关条件,是可以自行组织清算的。依据法律规定,当公司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情形时,公司可以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然而,若企业已达到破产界限,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自行清算往往就不可行。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应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破产清算涉及众多法律程序和债权人利益,需要公正、专业的处理,法院介入能确保整个清算过程合法、公平、有序,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所以,简单的公司解散可自行清算,而破产欠债通常需走法定破产程序,由法院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