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吊销必须破产清算吗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并非必须进行破产清算。
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意味着企业丧失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企业被吊销执照后,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进行清算,但这里的清算并非特指破产清算。
一般情况下,企业首先进行的是自行清算。由股东组成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等。
只有当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才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此时,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按照破产程序进行清算。
所以,公司吊销后不一定必须破产清算,要根据公司的实际资产负债状况来确定清算方式。
二、公司倒闭如何做破产清算
公司倒闭进行破产清算,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 申请破产: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等破产原因时,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2. 指定管理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公司内部管理事务等。
3. 通知公告债权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4. 召开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法院召集,之后在必要时可由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通过重整计划、和解协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等。
5. 变价分配财产: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或法院裁定后执行。财产变价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包括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等,最后分配普通破产债权。
6. 终结破产程序: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申请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终结后,管理人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三、公司倒闭破产债务怎么办
公司倒闭破产后,债务处理需遵循法定程序。首先,公司要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并宣告破产后,会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
管理人会开展一系列工作。一方面,全面接管公司财产,对其进行清理、评估和变现。另一方面,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接着,管理人会编制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之后,根据公司现有财产状况,按照法定清偿顺序进行债务清偿。清偿顺序为: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支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然后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照比例分配。
若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公司还有其他财产,且该财产可用于清偿债务,债权人可请求法院追加分配。总之,公司倒闭破产后的债务处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清偿顺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