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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公司个体户起诉是否以经营者为原告

      2025-09-07 11:39:31发布,长期有效,97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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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起诉时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原告,同时要注明字号经营者基本信息;
    未起字号的,以登记的经营者为原告。
    2.若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同,二者为共同原告。
    这一规定出自民诉法解释,能明确诉讼主体,保障权益,助法院查明事实、推进程序。
    3.起诉时要按个体工商户有无字号及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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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发网址:https://www.zhuaso.com/bj/spjyxkz/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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